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宁德、泉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化

宁德、泉州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有变化!
养老金涨了!这两类人将涨更多
宁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进行调整啦!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
注意
2月15日起,
申请人若提取公积金用于
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须满12个月后
方可申请“逐月冲还贷”业务。
日前,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条件的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通知》规定:资金使用率较高的地市应根据当地实际采取收紧部分提取政策等措施,降低资金使用率。鉴于我市资金使用率由2018年上半年的95%急剧攀升到2019年1月的99.92%,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日益紧张。
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通知提出,调整“逐月冲还贷”申请条件。由于借款人提取公积金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立即申请“逐月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池将无法得到增量资金的及时补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无法积累更多资金用于其他缴存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
为此,调整“逐月冲还贷”申请条件:申请人若提取公积金用于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须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逐月冲还贷”业务。
同时,通知明确,调整“逐年冲还贷”变更条件。为避免一年内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加剧资金流动性紧张,因此,调整“逐年冲还贷”变更条件:凡借款人已办理“逐年冲还贷”业务的,可立即申请变更为“逐月冲还贷”,但变更前12个月须无提取记录(“逐年冲还贷”或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除外)。
泉州公积金又有新调整:
提取公积金改为报账制,签约银行卡收款……
日前
泉州公积金发布公告
主要业务有新调整
公告全文
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我中心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于2月11日正式上线,现就新系统上线后主要业务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旧系统已签约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同一笔业务关联多个银行卡(含公积金联名卡)的,新系统上线后委托冲还贷每月报账资金将改为统一划转至主借款人签约银行卡。主借款人未签约的,则划转至第一顺序签约人名下银行卡。请职工及时将资金划转至贷款还款卡,确保按时还款。
新系统上线后新签约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每月报账资金也将统一划转至主借款人签约银行卡(职工应提供一类银行卡)。
二、因新系统数据迁移,2019年2月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划款日期延至2月25日,请借款人备足还款资金存入贷款还款卡,避免因资金不足影响个人征信。
三、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账户的,应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卡(建议提供建行、工行、中行、农行的一类卡)作为收款账户。
四、新系统上线后,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含贴息贷款、省外及厦门公积金贷款)业务统一改为报账制方式,即不再转入贷款账号,而转入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卡。职工应提供经贷款银行确认的申请提取还贷前12个月的贷款还款清单,提取金额不超过近12个月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款部分)。
五、职工申请公积金(含贴息)贷款时应提供主借款人用于每月还款的一类银行卡(应与组合贷还款卡相同)复印件。以便新系统及时、准确地发起自动扣款,确保职工按时还款和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六、职工调离本省工作,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异地缴存满6个月后,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七、因春节假期因素,近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人数较多,请职工注意错峰办理,避免拥挤排队。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根据公告调整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事宜。因新系统上线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2日
新闻多看点:
养老金涨了!这两类人将涨更多
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广大退休人员非常关心,今年养老金何时上调。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率先上涨,两类人养老金涨得更多。
多地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201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88元。随着全国最低标准的上调,2019年多地的基础养老金也随之进行了上浮。
河南最近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元,即从每人每月98元增加到每人每月103元,惠及全省1512.8万名老年城乡居民。 广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 宁夏明确,从2019年起将连续三年每年调增基础养老金5元。
有人会问,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什么?
这里科普一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跟企业职工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5亿人,领取待遇的人数超过1.5亿人,随着2019年多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上调,一大波城乡居民将会受益。
这两类人的基础养老金会多涨一点
有两类人有望获益更多。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去年下发的意见,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也就是说,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还有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有望多涨一点。
已经有地方落实了。比如,
青海省从2019年1月1日起,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 山西也明确,对全省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
江西也要求,2019年起,对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加发不低于6元的基础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
职工养老金有望迎来“15连涨”
说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来看看职工养老金。2018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上调5%左右,实现“14连涨”。
2019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会实现15年连涨吗?这是1.14亿名退休人员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目前,多个省份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其中,河南表示,继续调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青海也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考虑到物价指数和职工工资上涨情况,预计20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依然会维持上调。如果维持去年养老金上调绝对额的话,预计今年上调比例不会超过去年。